7.逝川流水不绝,水亦非原模样

大前提

我很想直接说出凶手的,但是如果提前指出凶手,在我讲我思路的时候你们就会有先入为主的判断,不太好。所以我还是从头开始说吧。


(资料图)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这几篇日记的作者分别是谁,以及那三位的日记有多少是真的。如果不确定这一点,这本日记就完全不可靠了。

不过这本日记不可能完全由38324伪造。从封面的茶渍与为朝《鬼葬岛事件》的一致可以看出,10月6日他交给为朝的和10月2日他手上拿的是同一本日记。也即是,在10月3日到5日期间这本日记确实被另外三个人写过。(0.5)

日记中的矛盾①

我之所以会怀疑这本日记有伪造成分,就是因为这五篇日记里矛盾的地方太多了。

最明显的矛盾,就是10月5日那篇有一句话:“我很想看见她俩带上浅绿色发卡的样子。”但显然,你俩的发卡是紫罗兰色的,不是浅绿色的。

阿真和阿影提到自己喜欢的颜色的时候,青羽、夜君、无名笔客都在现场;只有38324不在。所以38324不知道发卡的颜色,大概是误以为发卡是浅绿色的吧,于是就在日记里那么写了。

那么,10月4日那篇的作者写对了发卡的颜色,那一段就一定是真的(0.5)。

引理、日记的成分、笔名与真名

嗯......接下来我要解释一条引理,因为之后的推理都以这条引理为前提。

中间三篇日记每篇都能够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半都是本人写的,后一半都是伪造的,也就是38324增添在后面的。(0.25)因为38324改完日记就把日记交给为朝了,所以其他人没有机会在日记上继续增添内容。

那么,如果我们断定某一条内容是本人的,那么在它之前的都是本人的;如果我们断定某一条内容是伪造的,那么在它之后的都是伪造的(0.25)。

这样的话,10月4日那篇,提到“自己无力维持《咒灵》的更新”“看着青羽为了大卖修改大纲却无法阻止她”,而这些描写都在正确的发带颜色之前,作者就应该是夜君了(0.25)。

那么,10月5日的日记不可能是遇害的青羽写的,作者就应该是无名笔客;而10月3日的日记作者是青羽。

现在我们知道,3、4、5日的日记,作者分别是青羽、夜君、无名笔客。

根据这一点,我们已经可以把笔名和真名对应上了。我们已经知道的是,勿忘我是梁海燕,青羽是江萍,38324是闫一民。那么无名笔客和夜君,谁是王俊,谁是李慧敏呢?

夜君的日记里写到,“对门的房间已经不会再发出任何声响”。这一句位于发带颜色的描写之前,所以一定是真的;也就是④号房间的住客李慧敏是夜君,剩下的王俊就是无名笔客。

日记中的矛盾②

那么,既然王俊是无名笔客,就能发现另一个矛盾点,也就是无名笔客到底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3日的日记写到“大概是被无名右手上那块手表晃到了”,而无名笔客自己5日的日记里写到“趴在桌子上,侧过头望着窗户,桌上电竞鼠标的棱角闪着绿光,淹没在远方洒进来的金色夕阳里。”

如果青羽的日记描述是真的,那么既然手表在右手,无名笔客就应该是左撇子。但是从日记可以看出他的鼠标放在靠窗一侧,对照他的房间可以看出他是的鼠标放在右边;所以是右撇子。

关于鼠标的描述,是在错误的发带颜色之后的,所以一定是假的。

也就是,无名笔客是左撇子。

日记中的矛盾③

第三条矛盾,在于夜君的体质。3日的日记写到“恰好夜君对乳制品过敏吃不了蛋糕”,4日的日记写的是“睡不着,听说喝酸奶能助眠,今晚试试吧。”乳制品过敏的人该怎么喝酸奶呢?

“对乳制品过敏吃不了蛋糕”在无名笔客那块手表之前,所以是真的,也就是夜君——李慧敏,确实对乳制品过敏。

日记中的矛盾④

第四处矛盾,在于无名笔客的心理。10月4日夜君的日记说“无名也说《邪星战记》需要停更一段时间”,而无名在自己10月5日的日记里写的却是“我能做的就是,带着大家的愿望,把《邪星战记》写下去,在案发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了。”

那么,这两条,谁真谁假呢?10月4日的那句话,是在“喝酸奶”之后写的,所以是假的;而实际10月5日他说自己要继续写下去的是真的。

日记中的矛盾⑤

最后一处矛盾,是必须和现场的线索一起看的。3日青羽的日记说“下了公交之后得顺路去买卫生纸和拖布。”

但是,实际上她是去便民街的杂货店买的。那么为什么她会特地在日记里写“下了公交之后”呢?一般来讲,既然说了“下了公交顺路”,就应该是指公交站附近的超市吧?

但如果这一段是38324补上的,就说得通了。他补写日记的时候,便民街的杂货店早就关门了;所以他下意识认为3日的时候杂货店也关了门,再或者他不知道3号的时候杂货店是开门还是关门,所以只能假定关门。

总结

在进行正式的推理之前,我来回顾一下目前已经得出的结论。

3、4、5日的日记,作者分别是青羽(江萍)、夜君(李慧敏)、无名笔客(王俊)。

其中,3日青羽的日记,在“手表”之前的是她本人写的,在“下了公交顺路”之后是38324补写的。

4日夜君的日记,在“发卡的颜色”之前的是她本人写的,在“喝酸奶”之后是38324补写的。

5日无名笔客的日记,在“把《邪星战记》写下去”之前的是他本人写的,在“发卡的颜色”之后的是38324补写的。

知道这些之后,我们就可以推理了。

一:犯人是公寓的住客

首先我需要证明的是,青羽没有出门迎接犯人,所以犯人是拿着公寓的钥匙进来的。

5号的日记里提到,“如果青羽看见自己的作品掉得到处都是,肯定不会就这么放在那里不管的。”但是实际上那堆书并没有被捡起来,所以,青羽从刮风吹倒书堆开始,根本就没出过门。那一段是无名笔客自己写下的,所以是真的。当然,也可能他这段猜测本身并不可靠,但是还有其他的线索能作证。

门锁没有被撬开的痕迹,窗户也进不来,那只有两种可能:凶手有房间的钥匙,或者凶手敲门让青羽出来开门。但是当晚风刮得厉害,再加上青羽正带着耳机补番;就算有人敲门,青羽也听不见。这一点再加上前面书堆的作证,足以说明青羽根本没出过房门,也就不可能给别人开门。

还有一点是饼干。

桌子上的奶油夹心饼干盒子被拆开,少了两个包装,整间公寓都找不到包装;从发票可以看处这包饼干是青羽下午买回来的,而根据前文所述青羽没有离开过房间。再加上那对初中小情侣的证言,案发时间只有一个人离开过房间;所以饼干的包装袋一定是凶手带走的。

但是凶手带走的东西越多,身上被搜出证据的时候嫌疑就越重。那么为什么凶手要冒着这个风险把包装袋带走呢?一定是包装袋上有什么能指向凶手的东西——也就是指纹。

我很难想象青羽会把自己不熟悉的人放进房间。桌前有两把椅子,其中有一把应该就是她拿给犯人的;也就是她不仅给犯人拿了把椅子坐下,还用饼干招待ta。说明这个犯人一定是青羽的熟人,足够熟。

这样考虑的话,凶手就一定是公寓的住客了。也就是,犯人是夜君(李慧敏),无名笔客(王俊),或者真的是38324(闫一民);总之是这三人之一。

二:判断王俊(无名笔客)是犯人

现场的关键在于,桌子上有打翻的秋梨膏洒了,并顺着桌子流下的痕迹;地板上却没有。案发前一天新买的拖布被拆开了,拖布桶里有水,水中和拖布上都检测出了秋梨膏成分。这一点说明凶手必然需要去卫生间,拆包新买的拖布,用来擦去在秋梨膏上留下的脚印。

无名笔客5日的日记也提到这一点,尽管这段话是38324补写的,但这段逻辑却毫无问题。他38324想要证明自己是凶手,同样需要这一条逻辑。

但是关键在于之后。

凶手是用了拖布的,那么凶手的指纹都会留在哪些地方呢?至少有这么几处:拖布盒子,拆拖布用的水果刀,拖布杆。还有,拖布桶和拖布是一套的,那么既然拖布桶里有水,说明凶手还需要打开水龙头接水。

但是这些地方一处都没有指纹;那凶手要么在拿拖布的时候用东西垫着,要么是用完拖布之后把指纹擦掉了。而从水龙头上残留的带着香皂成分的水痕来看,凶手是没有擦过指纹的;所以一定是用什么东西垫着。卫生纸昨晚恰好用完,今天买回来的还没拆包;说明凶手没有用卫生纸。那么,凶手还剩什么呢?

4日的日记开头有这么句话:“再过段时间,就能看到大家把你送的手套拿出来带上了。”

从这句话里我们能获得两条信息:首先是他们都有一双手套,其次是大家平常不会把手套拿出来。所以,手套应该在他们各自的房间里,而这就是凶手没有留下指纹的原因。顺带一提,六年前在杂货店我就证明过凶手是冲动作案;所以凶手不太可能提前准备手套,凶手的手套应该是在房间里的。

那么能够得出结论,也就是凶手先回自己的房间拿手套,再去拆拖布纸盒,擦掉自己粘在秋梨膏上的脚印。这个事实足以锁定凶手了。我们知道,青羽13:00就买了拖布和卫生纸,17:00的时候大家都在公寓,说明大家都知道有卫生纸。但是,为什么凶手还是选择用自己的手套呢?

我们从结果推断,凶手一共需要去两个地方;分别是自己的房间和卫生间。那么,如果凶手先去了自己的卫生间,就会很自然地想到用卫生纸垫在手下,或者用卫生纸擦指纹。所以既然凶手没有用卫生纸,说明凶手先去自己的房间拿手套了。

在刚杀了人的慌乱情绪中,人都倾向于去离自己最近,最熟悉的地方找东西。也就是,凶手的房间就在青羽的房间与卫生间之间;至少从青羽的房间到凶手的房间,比从青羽的房间到卫生间更近。

而房间的西侧有掉了一地的书,尽管谁都能跨过去,但在那种紧急情况下不会有人想做这么麻烦的事情。也就是,凶手只可能是一个人。

对,就是无名笔客。

三:判断闫一民(38324)不是犯人

可能这一点不是很严谨,但我们还能证明其他人不是凶手。

首先,回到日记里提到手表的那条。日记提到“383左手上的手表”——当然这一句不是伪造的,那么38324应该是右撇子。但是我们注意一下纸箱上的划痕,说明凶手是从左往右划的;而右撇子在划开纸箱胶带的时候,都是用左手扶着箱子,右手把水果刀伸进缝隙,从右往左划。

也就是38324作为右撇子不可能是凶手,凶手一定是左撇子,这一点再次证明无名笔客是凶手。

还有其他的证据能证明38324是无辜的。

其一是,4日的夜君提到38324的公交卡在失物招领处,如果按38324所说他原本准备回来表白然后坐公交去网吧,那么他在小区门口理应去拿自己的公交卡。

我再重申一遍,凶手是冲动作案的,在凶手路过小区门口失物招领处的时候,ta根本不打算杀人,所以他如果真的准备坐公交去网吧,那一定需要把那张公交卡拿回来。而5日的无名说那张卡已经被拿回来了,说明38324并没有补办新公交卡,他一定是需要那张卡的。

也就是,“表白,被拒绝之后坐公交去网吧”这个计划是假的。真实情况是,案发之后,十一点多夜君回来,在那之后38324才回到小区,拿走自己的公交卡。案发当时38324不可能在场。

其二是,如果38324在日记里写的是真的,他跑到卫生间,洗了把脸,冷静下来,再回青羽的房间才注意到秋梨膏;那么他就是穿着有秋梨膏的鞋子在青羽的房间和卫生间之间走了个来回,留下了两趟带秋梨膏的鞋印。但是,地板上的鞋印好擦,卫生间门前地毯上的可擦不了啊?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地毯上的鞋印去哪了?所以我只能认为他的供述是假的。

此外,也有其他证据说明夜君不是犯人。我们知道,青羽是主动拿奶油夹心饼干招待犯人的。那么她既然自己在日记里写她知道夜君对乳制品过敏,她又怎么可能用奶油夹心饼干招待她呢?所以夜君不是犯人。

8.欣求净土常道

“其实说实话,如果我是警察,解到这一步已经足够了。但是我也知道,你祟德院为朝藏起来的秘密远不止如此。剩下的东西,我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所以我只能猜。如果你不希望我说下去,我现在可以停下。”

我看着为朝的眼睛。那个沉默的中年男人,终于开口讲话了:

“你的推理到现在都是对的。继续吧。”

既然我们知道无名笔客是凶手,那他的动机也不难猜。4日青羽的日记里提到:“无名很早以前就是《咒灵》的老粉,他之前跟我说,他不恨青羽,也不恨我,只是觉得勿忘我的故事就此被埋没很遗憾。”

这大概就是他的动机——应该也不算动机吧,毕竟他最开始没打算杀人。可能他只是想去找青羽谈谈,后来两个人吵起来,他一激动就杀了人。

但这不是你的秘密。你的秘密一共有两条。

第一条是勿忘我(梁海燕)的去向,就连无名笔客和38324都不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你大概推理出来了。

我们从日记当中得知,她因为无法反抗家里人催婚,在某个清晨收拾好东西,拖着行李箱离开了。然后,在某座城市,她遇到了青羽,当时的青羽还不是作家,只是个粉丝而已;她鼓励青羽去搞创作,并把她引荐到九曜庭7-2-101,让她成为了新的住客。

不过在那之后,她怎么样了呢?青羽的日记里提到,“不想让她远去的背影消失,梦中的我从身后抓住她,眼前是潺潺流动却没有一艘船舶的河流”也就是,当时的青羽是面向河流的。而既然她是从身后抓住勿忘我的,说明勿忘我也面向河流,并且要朝着那个方向远去,按她的说法,岸边也没有船——

也就是,勿忘我在那之后,跳河而死了。

所以夜君的日记才会提到“愿你在那边过得幸福”。这个“那边”不是指另一座城市,而是三途河那端的彼岸。

第二条则是38324顶罪的原因。

我的猜测很简单。他或许羡慕无名,甚至是嫉妒他,但这原因并非对他的仇恨,而是确实带着对天才的憧憬。38324在勿忘我离开以后也放弃了自己的创作,但无名却一直把《邪星战记》写了下去。

说不定,在38324眼中,无名笔客远远比自己有活下去的价值的人吧?毕竟他自己也写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10%的人有活下去的价值,剩下90%的人生来就是他们的陪衬。”

所以这是一个很无奈的故事。

勿忘我原本能成为出色的漫画家,但是无法抵抗家长催婚,所以不得不放弃创作。而她不愿选择彻底屈服,最后只能以自己的死来反抗。

她本来还留下了《咒灵飞梅物语》的后半大纲,并且鼓励青羽接下这部作品;但是青羽因为家人重病,需要筹钱,才弃用了勿忘我留下的后半大纲。

其实原本无名笔客也不想杀人,但他最终还是犯下了罪。而38324也因为自己内心的偏执,选择了献祭自己的生命,换无名笔客能够继续创作。但是,真的有人能够心安理得地用别人的生命创作吗?我想,无名笔客后来也停坑,销声匿迹,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吧。

曾经一起创作故事的人,现在死的死,散的散,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或许夜君此时的心情,就像雷电影一样吧。

一切瞬间都将被磨灭,如同枕上梦,风前尘。

只有千世万代的永恒,才是真正的净土。

本文题目来自东方project二次同人射击游戏《东方祈华梦 ~ Elegant Impermanence of Sakura.》的stage6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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