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责任二特殊药品清单的通知

01、调整背景

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谈后的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此次调整共11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3种药品被调出目录,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共2967种,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关资料图)

02、具体调整

“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责任二特殊药品目录中,有12种药品已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再纳入“温州益康保”2023年责任二特殊药品的保障范围。自2023年3月1日起,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于符合“温州益康保”责任一住院和特病门诊费用保障的,累计后纳入责任一报销范围。

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再纳入“温州益康保”责任二保障的药品如下:

注:以上药品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产生费用,符合理赔条件的,可在“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责任二中正常报销。2023年3月1日及以后产生的费用将不再继续纳入“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的责任二报销范围。

后续“温州益康保”将遴选增补药品及适应症,补充完善特殊药品目录清单。

本次调整后特药清单如下

03、指定药店清单

具体以2023年“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保障计划与产品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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