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借方表示其他应付款减少即负债减少,贷方表示其他应付款增加即负债增加。


(相关资料图)

2、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3、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4、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5、扩展资料: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6、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8、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9、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0、融资租赁和借贷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1)借贷契约是贷款人将货币所有权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则归还相同数额的货币并附加利息;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并未将货币所有权交给承租人,而是交给了供应商(他们之间构成买卖关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构成也复杂于借贷契约还本付息的简单结构。

11、(2)按照借贷契约,借款人用借入资金购买的设备具有所有权,与贷款人无关;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不能无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且该物件使用关系属于债权关系性质,出租人始终具有设备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对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债权人)。

12、(3)期末租赁物件选择权的存在与借贷契约说相矛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期结束后承租人有三种选择权,退还租赁物、续租或购买,而在借贷契约中,本息还完后即表明契约自行终止,抵押品只能无条件退还借款人。

13、(4)借贷契约说将导致融资租赁适用利率管制法规,实际上,租金的构成与利息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复杂得多。

14、民间借贷是我国信用体系的一个非正规的信用模式,由于缺乏一定的监管所以该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科学有效的来降低这种借贷风险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功课:一、 一定要严格的审查市场准入机制,对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具备一定的资金、可以依法经营的私人钱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专为民间金融机构;另外一方面对于那些为了谋取高利贷的人一定要给予鲜明的打击与取缔,维护金融的良好秩序。

15、二、 民间借贷的利率更加要透明化的管理,规范这种民间的借贷我们要充分的来考虑借贷的需求,还需要纳入我们的有效管理方式,可以根据放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来进行上下的浮动,利用一些市场竞争推动借贷规范发展。

16、三、 把借贷引入实体经济,民间有很多的资本,哪里需要那里去。

17、但是我们还需要进入实体产业的循环环节,这样才可以推动实体经济可持续的发展。

18、而不是仅仅的作为一些游离资本到处的游荡,最好是合法、规范的使用起来。

19、四、 民间借贷的资金的流动更加需要加强,还要实施有效的管理。

20、要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对其借贷行为进行监管,对资金进行监测管理,要进口的建立完善、健全、科学统计的监测指标,对一些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向、投向等情况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引导,防止一些私人房贷到处有。

21、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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